黔东南州命名第一届“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
近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黔东南州第一届“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的通知》,决定命名第一届名院长10名、名医师25名、名护士25名。
据了解,按照《黔东南州“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和《黔东南州“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州卫生计生委前期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评选布置会,确保了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命名先进,树立了医疗卫生先进典型,借助名人资源优势,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将对我州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