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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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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黔东南州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强化举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在2015年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6年实施州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上,2017年全州所有妇幼保健机构、州建公司职工医院、州精神病院和101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结束了“以药补医”的历史。

二是政府办医责任得到落实。落实党政领导主体责任。自2016年起,州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议事规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政策性投入。州、县两级财政对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予以全额保障;对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在编人员工资的差额补助分别按不低于80%和85%标准进行补助;对城市公立医院实行床位补助:州人民医院5000元/年/床,州中医医院7000元/年/床,州民研院附属苗医医院6000元/年/床,2018年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共预算1561万元,目前已按70%预拨1376万元。

三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全面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州直公立医院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绩效分配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对州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实行动态调整,如:允许州人民医院2017年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发放超额绩效工资3728.83万元,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由8.65万元提高至9.5万元。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成立以肖明龙副州长为组长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充分借鉴铜仁、遵义的改革经验,结合黔东南州实际,草拟了黔东南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按程序报州人民政府审定。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在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设置了总会计师岗位,并将人员配备到位,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了政府办医的监管责任。州、县两级均建立了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作总量挂钩,进一步增强了激励约束作用。

四是创新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核定编制备案制总量。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按照300床位以下的公立医院按1:1.4-1.5比例,300-500张床按1:1.5-1.6比例,500床位以上按1:1.6-1.7比例配备的标准,核定了州、县两级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9859人。部分县财政加大支持,全力保障备案制人员同工同酬,其中:从江县财政按照3000元/人/月底标准拨付给医院;岑巩县、雷山县、台江县、丹寨县、凯里市财政分别参照在编人员财政补偿比例(县医院80%、中医院85%)给予人员经费补助。截止目前,全州共使用备案制人员1611人。

通过一系列的创新举措,全州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四降一升”改革目标。截至8月底,全州医疗费用增幅10.26%,较去年14.61%下降4.35个百分点,超出省下达目标0.02%;药占比23.27%、同比下降3.38个百分点,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检查化验占比25.97%、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超出目标范围0.97%;百元医疗耗材20.98元、同比下降升0.56元,医务性收入39.26%、同比上升4.48个百分点,各项改革指标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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