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卫生健康局关于天柱县妇幼保健院复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2024年版)》(黔卫健发〔2024〕11号)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国卫办妇幼发〔2016〕36号)有关规定,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天柱县妇幼保健院对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经2025年12月16日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天柱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25日
联系电话:0855-2265678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