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来源: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7-04-01 11:17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和实施全州防治艾滋病规划和措施。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州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组织拟订州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药品法典。

(八)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负责拟订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州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编报州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管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三)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制定实施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十五)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制定实施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七)承担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共黔东南州州委保健委员会、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州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州级部门预算由委本级、下属事业单位及群众团体共同编制。预算单位构成如下:

(一)群众团体1家:州计划生育协会。

(二)事业单位7家:州爱卫办、州农合办、州医改办、州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州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办公室、州人口计生执法支队、州人口计生信息中心等7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全委行政编制44个,事业编制67个。实际在岗行政人员37人,事业人员57人,离休3人,退休53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1884.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08.58万元,总计2493.3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1.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为249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4.47万元,占总支出73.17%,项目支出668.87万元,占总支出26.83%。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0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06%。从公务经费提取的接待费为1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01%。因公出国(境)费用我州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化到部门。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668.87万元。主要来源为非税收入,用于执业医生、执业助理医生、护士、卫生专业技术等职称考试。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中,基本支出共计1824.47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安排910.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安排1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安排748.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安排15.98万元;项目支出668.87万元,主要用于业医生、执业助理医生、护士、卫生专业技术等职称考试等。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州卫计委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共计868.757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96.9453万元,公务用车130.406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41.4054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采购共计15.9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98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办公设备老化,不能满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办公需求,故此预算采购一批办公设备,预计金额15.98万元。

六、部门预算详见附件

黔东南州卫计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