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来源: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7-03-17 16:56

2017年是政策落实年,全州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及州委九届十次党代会、州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全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全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医疗健康扶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全力推动全州卫生计生事业跨越发展。重点围绕“一条主线、二个规划、五个全面、六项改革、六大项目和三个提升”,补齐卫生计生工作短板。

一、强化以“抓落实”为主线,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

把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州卫生与健康大会及省、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李飞跃书记、冯仕文州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纲领性文件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卫生计生事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黔东南州“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健康黔东南建设。

二、科学编制两个规划,进一步明晰下步工作方向

从推进健康黔东南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以科学适用的严谨精神,精心编制并实施好全州《“健康黔东南2030”规划》和《黔东南州“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要认真分析研究目前我州健康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晰发展思路、方法、抓手、措施,增强规划的引领性和针对性,处理好延续与创新的关系。要吃透上情,把握州情,做好与国家和省级规划的衔接,全面落实州委第十次党代会、州第十四届人代会、全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全州卫生与健康大会及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同时,做好规划的配套政策制定,谋划好支撑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各县(市)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相关规划确保年内出台。

三、大力推进“五个全面建设”工作,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大力开展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建设,2017年9月底前全州所有乡(镇)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实现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

二是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三是全面推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省级预约挂号统一平台。2017年6月底前,全州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接入预约挂号平台,医生门诊排班信息100%向省级平台汇聚;7月底前,全面停止向第三方提供门诊号源;10月底前,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

四是全面推进医药监管平台建设。2017年9月底前,全州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接入医药综合监管平台,并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上传数据。

五是全面推进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州、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初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和卫生基层资源库的互联互通,通报推进区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四、全面推进六项改革,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将公立医院药品政策性亏损总额的25%由财政补助列入财政预算;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编制备案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补助;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推行院长聘用制度和院长年薪制。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21项主要监测指标监管,其中:药占比控制在30%左右,检查和化验占比控制在25%以下,医用耗材占比控制在10%以下,门诊、住院次均医药费增幅控制在10%以内;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分别达到50个、100个以上,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总数不少于医院总住院病人数的50%、30%;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禁将医务人员的绩效收入与药品、医用材料、医技检查等直接挂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是全力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第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人口计划,2017年度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4.06‰、7.16‰以内,早婚早育和政策外多孩生育控制在目标值以内,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落实率达工作标准;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县、乡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流动人口返乡生育优质服务。

第二是强化出生人口监测。提高全员人口数据统计质量,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强化生育服务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大统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情况效果评估,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调度。

第三是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孕产妇死亡率低于24/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12.5‰,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7%以上。以开展创建“妇幼健康服务优质示范工程”和“妇幼健康机构等级评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黎平县、凯里市申报创建“妇幼健康服务优质示范县”,三穗县、黄平县县级妇幼健康机构申报并建成二级甲等妇幼健康机构。开展市、县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州级和每个县(市)至少有1家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通过达标验收;黎平、三穗、黄平、凯里、榕江、剑河、天柱、从江8个县级妇幼健康机构设立新生儿科全面开展生育健康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快“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广进程,以信息化为载体,所有乡镇卫生院建立规范化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6月以前全面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和计划生育服务内容,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综合措施。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网络基本建成,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建立产前诊断分中心,每个县(市)建立一所产前筛查机构;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规范孕优服务,有机整合孕优、叶酸补服、地中海贫血筛查、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提高妊娠结局随访率,一年妊娠率达25%;规范建设县乡两级实验室,达标率80%以上;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开展助产服务的县级及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综合医院普遍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县、乡、村三级提高药具随访质量,加强对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监管。全面配备药具发放设备。设有妇产科的县级公立医院和所有的乡镇卫生院配置有药具智能发放服务设备,村卫生计生服务室配置有药具自取箱。

第四是全力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和能力建设,更好承接行政部门相关职能的转移,充分发挥计生协群众工作优势,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服务。

第五是全力推动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落实“三级公开承诺制”,完成省、州下达的“两非”案件查处任务,推动整治打击“两非”工作取得实效。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度,巩固和深化“网格精准服务管理”,继续推进以凯里市为中心的全州“一盘棋”工作,高质高效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抓好流动人口动态统计监测,有效管控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技术项目免费服务,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均等化;实施留守儿童健康促进项目,建立和完善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签订部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加强责任目标过程管理,统筹推动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三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全州推开分级诊疗工作,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包,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

四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2017年6月底前按照“统一履盖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和统一基金管理”六统一原则制定出台全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新农合资金州级统筹

五是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开展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启动黄平、雷山、三穗3个县县级公立医院总额预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州内跨县、乡公立医院就医费用即时结报,年底前开展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即时结报。

六是加快推进药品供应保障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五、全力实施六大项目,补齐医疗卫生短板

以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为抓手,大力实施卫生计生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对口帮扶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医疗健康扶贫项目建设和社会办医项目建设,补齐医疗卫生短板。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补齐资源不足短板。一是全力抓好“百院大战”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剑河、从江、榕江、天柱、黎平、岑巩、三穗、台江、丹寨、镇远、施秉、雷山12个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和施秉县医院、岑巩县医院、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黄平县人民医院、丹寨县人民医院、锦屏县医院分院6个县(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是加快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台江、雷山、榕江县妇幼保健院和雷山县疾控中心,积极申报争取天柱、台江、黄平、施秉、锦屏、岑巩、三穗、榕江、剑河9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改扩建项目,2017年度所有县按国标全面开工建设。三是打造好重点片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片区中心村卫生计生室建设。2017年各县(市)未达标的村卫生室全面开工建设,并打造1所以上重点片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0所村卫生计生室,全面提升和改善村卫生计生室服务条件,服务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按120-200平方米建设,服务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按200平方米以上建设

(二)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补齐人才紧缺短板。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232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完成2017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工作。利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和杭州市、金华市、湖州市属医院以及贵州省三甲医院帮扶资源,分批分期选派骨干医师到对口帮扶医院进修学习,2017年培养专业骨干人才100名以上。二是加强学历提升教育。选派400名以上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到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等医学院校及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学历提升教育。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医学类专业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导高层次人才合理流动。加大空编补员工作力度,落实县疾控制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四是落实兑现各类卫生人才激励补贴。落实基层服务机制,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必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达到规定年限。建立完善医疗卫生人才激励、晋升、交流和绩效分配考核机制,落实兑现各类卫生人才激励补贴。

(三)全力抓好对口帮扶项目建设,补齐学科建设滞后短板一是借力助推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医院支持,根据本地区近三年外转率排名前10位的疾病谱,重点完成儿科、妇产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等5个重点学科和重症监护室及急诊急救体系建设(即“5+2”建设),黎平、天柱、锦屏、岑巩、黄平、麻江、三穗、凯里、镇远县人民医院要达到国家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二是继续深化州内医院帮扶活动。从三级医院选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担任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院长助理、科主任,完善二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期对口支援帮扶协作机制。

(四)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补齐信息化管理滞后短板。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贵州医科大二附院、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接入网上预约挂号省级统一平台,16个县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要达到国家3级以上标准,10个县级中医院评价要达到国家2级以上标准,实现与省级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对接,并上传数据;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2017年发行不少于100万张居民健康卡,完成州、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建设,确保居民健康卡有效应用。

(五)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工程,补齐群众“看病贵”短板。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形成保障合力。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慢性病救助政策,遏制或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立贫困人口州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切实解决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负担

(六)大力发展社会办医,补齐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短板。全面推行社会办医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并支持社会信誉度高、具有较强管理经验的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医疗机构;按照“宽进严管”原则,以加强行业监管为突破口,建立社会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制度,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健全准入退出机制。

六、抓好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实现三大提升

(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州甲、乙、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以内,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麻疹、麻风病、禽流感、手足口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等重点疾病防治。加强艾滋病监测检测,规范随访服务,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率达80%以上。继续巩固碘缺乏病防病成果,深入推进结核病防治规范化管理工作。榕江、从江和黎平通过消除疟疾评估,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大力推进综合示范区创建,加强慢性病监测,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重症精神疾病防治,力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4‰,管理率达70%,治疗率达60%;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救治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是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建设,作好医学救援和传染病防控,加快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联防联控,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2017年度每个县(市)都要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应急演练,州级开展2次以上的演练。三穗、镇远、天柱完成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任务,已创建的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要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区域卫生应急管理水平。

三是提升卫生监督工作水平。全力推进卫生监督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督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担当、真抓实干,严肃查处各类卫生违法行为,推动各项卫生监督任务落实,完成我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资质办证工作。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岗位,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服务人数达到0.83人配置标准,按时完成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主体指标。

五是持续加大爱国卫生工作。麻江县、天柱县要创建成国家卫生县城,施秉县、锦屏县、黎平县等县要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每个县(市)要创建1个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和2个省级卫生村。做好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寨的巩固和提升工作,凯里市、剑河县、丹寨县、镇远县、岑巩县、雷山县要巩固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成果,迎接国家和省爱卫会组织的暗访复查。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实现全域旅游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完成情况列入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复审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重要考核指标,已经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县城6个县(市)和正在创建的县,2017年要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加快推进医院能力建设。黎平、天柱县人民医院启动“三级”医院认定评审准备工作。50%的县(市)建立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中心50%的县级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二级甲等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二是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每个县至少有2所以上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年度特色专科申报建设工作,丹寨、施秉、台江、天柱、雷山、锦屏、三穗、从江、剑河7个县每年至少有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开展下腹部手术及剖宫产手术。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30所,70%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三是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为60%的村卫生室配置健康一体机,在每个村有一名村医的基础上,做到每增加1000人增加1名村医。

  (三)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战略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和《贵州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编制“十三五”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积极抓好《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苗侗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建设。推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加强中医民族医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和申报,启动州级中医民族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州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综合诊疗服务区(苗医馆或侗医馆),其中丹寨、麻江、三穗、黄平达到100%。加强乡、村两级适宜技术培训及推广应用,确保50%以上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中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生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完善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全州“中医名医”和“民族名医”评选活动。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创建工作,全力抓好我州首个申报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的三穗县创建工作,2017年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审。加强中医“名院”打造,2017年重点打造州中医医院、三穗县中医医院、剑河县民族中医院,为积极创建省级示范中医医院打下基础。大力发展苗侗民族医药,根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苗侗民族医考核认定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抓好民族医培训及考核认定工作,在全州打造1-2个具有苗侗民族医药特色的基层民族医综合诊疗服务示范点,力争在凯里、黎平、剑河中医医院设立苗侗民族医药科。积极推动州中医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制剂室、实验室建设,强化苗侗医药院内制剂及相关保健产品研发。

  七、强化工作落实,补齐保障要素不到位、创新不足短板

 (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进一步深化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强化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精神,巩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严格执纪问责,加强监督制约,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坚决打击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和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严肃整治和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评、作风行风监督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群、重要节点监管,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促进卫生计生系统风清气正。

 (二)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依法依规处理政策外生育行为。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明确行政审批责任部门(股室)、责任人;行政审批事项程序合法,服务流程优化,档案管理规范率达9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9%。三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四是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五是强化行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好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坚决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六是强化疫情监测和防控,及时研判疫情形势,做好应急和救治工作。

 (三)强化督查问责。加强督查考核,把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考核范围,作为目标责任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卫生计生年度动态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周问询、半月调度、每月督查、按季度考核、年终排名通报”,对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不力、工作滞后的,实行问责制。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卫生计生新闻宣传报道,围绕中央、省、州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和氛围营造;围绕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推进,开展系列深度报道,传递行业正能量,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树立行业自信心,凝聚行业战斗力;围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加强舆论引导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强化舆情监测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卫生计生重大负面舆情。大力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