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7年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来源: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7-05-30 17:04

按照2017年全省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和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三年行动计划和深化医改两大中心任务,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狠抓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切实做好医政医管各项工作。

一、围绕医改重点工作仼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成效

1.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机制,控制全州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在1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消耗卫生材料≤20元。同时加大对营养性、辅助性药品的管理,进一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2.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进一步扩大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为重点的病种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实现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逐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大力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基层首诊,逐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

3.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发展。落实《黔东南州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要求,2017年所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建立规范的儿童保健门诊。每个县域内至少建立1个新生儿危急重症急救中心。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全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一是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加强临床医师培训,举办一期培训班。二是公立医院实现电子病历管理,HIS、LIS、PACS信息系统要实现互联互通,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要占出院病人50%以上。

    5.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改革。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采购或以州为单位带量网上集中阳光采购,推行"两票制"和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解决公立医院急救药、便宜药无药用问题。

二、改善医疗服务行为,再塑医疗卫生计生行业新形象

6.增强服务意识,改变服务态度。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暨阳光医院"和开展"服务无境止,患者在我心中"等优质服务活动;各医疗机构积极探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不断提高群众就医满意率。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行业管理,多重并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大局意识,提高社会认可度。

7.继续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按照《2016年贵州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体系》要求,抓好统一预约平台,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至2017年底,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50%,复诊预约率≥8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积极推行日间手术,合理调配医疗资源,2017年三级综合医院开展日间手术病种至少2个;改善出、入、转院流程,发挥“互联网+”在医疗工作中的服务作用,改善住院条件,开展患者回访,实现住院全程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三、千方百计抓好各项医疗管理工作,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8.全力抓好杭州市对口帮扶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学科建设帮扶,按照全省"5+2"重点学科要求,各县医院要结合本院排位前10位疾病谱,有计划重点打造常见病、多发病的学科建设,争取对口帮扶医院给予扶持。坚决制止盲目打造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学科。二是抓好人才培养帮扶,各医院要作好骨干医师进修计划,分批分期派送到对口帮扶医院学习。三是抓好技术帮扶,各医院要不定期邀请对口帮扶医院专家到医院开展教学查房、讲座、手术指导。四是抓好远程会诊平台开通工作,建立会诊会商制度,提高疑、难杂病会诊率。

9.全面实施农村贫困人口13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根据《黔东南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州卫计发〔2017〕18号)工作要求,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对患有大病的1935名农村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依托国家救治信息登记系统做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好救治工作台账,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10.开展医院评审(复审)工作。黎平、天柱县人民医院做好启动"三级"医院认定工作;2011年通过评审的黄平县、天柱县、岑巩县、黎平县、锦屏县、榕江县、从江县、三穗县、剑河县、镇远县、凯里市、麻江县人民医院和2012年通过评审的丹寨县、施秉县人民医院要完成"二甲"复评工作,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二附院今年要完成"三甲"复评工作。各医院要开展自评程序,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查自评及整改并形成自评报告。将临床路径管理(占出院人数>50%)、电子病历应用评级(二级医院达2级以上、三级医院达3级以上)及远程医疗服务(以卫计部门规定的例数为准)等作为一票否决条件,抓紧按程序向州、省卫生计生委申报评审。

11.推动和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调度督查,督促各县市按照2元/户籍人口落实政府配套资金并拨付到基金专户,及时核拨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上半年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资金,对超过7月份配套资金尚未拨付到位且未按时核销申请资金的县,州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将不再划拨资金。

12.继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做好三穗、锦屏、从江、榕江、施秉、丹寨、雷山、台江县人民医院大型医院巡查,重点巡查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财务管理、经济管理,对督查发现问题和群众反应强烈问题拒不整改或消极对待的要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13.推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诊疗活动规范、标准、同质。继续开展全州医疗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成立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健全医疗质量长效机制,提升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以抗菌药物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合理用药。重视医院感染工作,开展全州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及培训工作,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

    14.继续开展民营医院量化分级评审认定工作。督促各县市要积极动员民营医院申报,卫计局要将该项工作与医疗机构校验挂钩,未进行评审认定的,不得通过校验,对各县市校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校验的卫计局下达纠正通知责成整改,强化部门指导作用。

    15.继续加强医院“环境整治”、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加强和司法部门协作,督促指导全州各县市必须建立医调委,落实相对独立的办公地点和人员。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保障机制,做好医警联动。所有未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的村卫生室要全部完成投保(黄平、锦屏、台江县少部分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处于脱保状态),积极推动民营医院参加投保,实现全州医疗机构全覆盖。

    16.加强州级学科建设。加快制定州级重点学科建设标准及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全州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方。 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推荐标准)》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着力加强重症医学科、急诊急救体系和5个重点学科建设(即5+2)、电子病历建设、临床路径管理、综合医院康复科建设和重点专业人才培养。2017年重症医学科、急诊急救体系等重点科室达到国家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要加强督查、宣传引导,对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未完成的要追究责任。

    17.开展全州基层国家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和药品、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所有县市要将基药配套资金按6:4(中央、省补助资金6,县级配套4)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上半年必须全部配套到位,中央资金必须要在下拨到县后60天内进行拨付,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做好资料装订,加强督查,特别是规范处方书写和抗菌药物使用。从2017年1月开始,所有县市要启动药品、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黔东南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黔东南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指导,及时上报整治情况。

18.加强血液管理。认真落实《献血法》,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献血率达到12/千人口。召开无偿献血推进会;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血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提高血液信息系统管理,加快推行无偿献血返还直报工作。巩固中心血站100%核酸检测全覆盖工作。强化血浆站质量安全管理。

19.强化护理管理。完善护理基本制度,优化护理队伍结构,加强优质护理内涵建设;强化专科护士培训及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发展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促进护理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20.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各县(市)卫生计生局要求将加强县级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建设纳入依法行政和医政医管重要工作组织实施,要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选派综合业务能力强、熟悉政策法规的人员进驻服务窗口,严格执行AB岗工作制度,保障窗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常驻窗口人员必须2年以上,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持续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2号)精神,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等主要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体审议、集体决定,并报送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推进医师区域注册改革,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修订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精神,规范区域化注册管理,强化多地点执业电子化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多执业机构备案和跨地点增加注册执业机构的医师,不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以外的诊疗科目设置和技术准入等资质依据。

四、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21.继续做好防盲治盲、防聋、脑卒中筛查防治和残疾人、孤残儿童康复工作。完成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22.继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务员招录、新兵入伍、高考学生体检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