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州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来源: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5-03-27 15:45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全州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全州两会和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为目标,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和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抓改革强体系、抓项目强投资、抓质量强内涵、抓协同强政策、抓统筹强服务、抓监管强安全,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的良医、廉医、便医服务,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坚实基础。主要目标是:2025年底,全州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保持在12/10万、3.5‰5‰以下的较低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占比100%;着力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打造三心两强党建品牌,深化模范机关建设,着力建设四强党支部(牵头科室:机关党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他工作均有各县〔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局机关有关科室、所属有关单位责任,不再列出

2.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公立医院党建的领导、指导和监督,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加强和推进民营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组织建设。(牵头科室:机关党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医政科)

3.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医药领域教育整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牵头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财务科、医疗应急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人事与宣传科)

4.持续抓好抓实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扛起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牵头科室:机关党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相关科室)

5.系统加强干部培训,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着力提高谋划推动改革的能力、为民服务的能力、科学监管的能力、凝聚共识的能力。(牵头科室:人事与宣传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6.围绕体系建设、内涵提升、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确定一批主题,由领导干部领题调研。(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为基层减负,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只争朝夕的作风,把精力更多用在解决问题、落实工作上。(牵头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8.强化党委信息、政务信息报送,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牵头科室:办公室)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9.坚持由政府主导,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个领域工作,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牵头科室:体制改革科)

10.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建立卫健、医保、医药等部门间定期沟通会商机制。(牵头科室:体制改革科、办公室、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11.深入实施八个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四级医疗服务体系。(牵头科室:办公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12.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与省外高水平医院开展帮扶或共建,落实一院一策工作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牵头科室:医政科、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人事与宣传科)

13.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延伸,州内巡回医疗扩大到所有三级公立医院,畅通城市和县级医院之间的转诊通道,持续巩固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牵头科室:医政科)

14.建立县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县域集中审方中心和中心药房。(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财务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15.谋划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加强15个脱贫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428个村卫生室能力建设,规范乡镇卫生院村级延伸点运行管理,加大县乡巡诊派驻服务力度,持续提升县乡村医疗服务水平。(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体制改革科、医政科、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

16.23个已建成的县域医疗次中心运行管理开展回头看,力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能力标准,特别是凯里市白午街道、台江县台拱街道和三穗县八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穗县雪洞镇、从江县加榜乡卫生院等要达到国家基本服务能力,镇远县尚寨乡卫生院至少达到合格标准,每个行政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

17.持续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和质效,2025年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50%85%,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提供慢病长处方。持续落实好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做好延长门诊服务时间、推行分时段预约疫苗接种等工作。(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

18.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定价收费机制,推动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推动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牵头科室:体制改革科、财务科、人事与宣传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19.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牵头科室: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三、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卫健领域有效投资

20.全面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认真策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牵头科室: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

21.围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围绕两重”“两新”“十四五优质高效卫生服务体系等投向,全力争取中央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专债资金支持。围绕五个聚焦”“三张清单的要求,谋划推进项目可研、立项、开工等前期工作。(牵头科室: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财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监测预警科>、基层卫生健康科)

22.推进卫生健康领域36个在建项目建设,州本级全力推进病房改造、设备更新等6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州中医医院(一期工程)、州第二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3个州级在建重点项目建设。(牵头科室: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23.实行局领导领衔州本级重点项目和联系县(市)机制,各地层层压实责任,既保证工程进度,又保障资金到位。(牵头科室: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

四、深化医疗卫生帮扶协作,持续提升服务内涵质量

24.深化医疗卫生帮扶协作,强化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快补齐儿科、精神卫生科等短板,推动医疗卫生内涵式发展。(牵头科室:医政科、人事与宣传科、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25.采取东西部协作、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方式,力争实现省外三甲医院帮扶县级全覆盖。加强佛医共享平台应用,进一步扩大佛山市对口帮扶成效。积极争取国家巡回医疗队赴黔东南州开展巡诊。(牵头科室:医政科、妇幼健康科、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26.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围绕紧密型、同质化、促分工、提能效、保健康”5个方面设置的14项标准,有序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稳健发展,促进县乡一体化。(牵头单位:体制改革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

27.深入推进乡村一体化,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和保障措施,确保在岗符合条件的村医实现养老保险缴纳全覆盖。(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

28.实施攀峰计划,建设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1个,在州级医院启动培育2个达到省级先进水平的临床重点专科;实施筑峰计划,至少培育6个符合基层看病就医需求的临床重点专科。(牵头科室: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29.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每个县(市)至少有一家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牵头科室: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30.注重研究型医院培育,加大与省外双一流大学及其附属医院交流合作,聚焦死因监测和跨省异地就医靠前疾病,遴选州级医学重点学科,启动培育建设在贵州省有影响力的重点优势学科1个。做好省苗医药重点实验室落地黔东南和加快推进黔东南州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牵头科室: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31.通过以才荐才”“银龄计划等方式引才102名,其中,引进省外银龄人才不少于20人。(牵头科室:人事与宣传科)

32.实施授渔计划,依托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组团式帮扶专家,培养本土骨干医务人员22名。(牵头科室:人事与宣传科、医政科,州人民医院、4个乡村振兴国家重点帮扶县)

33.深化医教协同,住院医师培训新增280名以上,黔医人才计划培养30名以上,基层全科转岗及助理全科培训不少于60名,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牵头科室: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34.持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保障,加大乡村医生培养和培训力度,确保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

35.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依托州信息质控中心组建信息化专家库,加强对全州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质控管理。统筹实施全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建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巩固提升州医技云和州影像云平台建设,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牵头科室: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

36.积极推进全州医疗质量控制、转诊、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血液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融合共享。(牵头科室: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医政科、医疗应急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监测预警科>)

37.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开展静脉溶栓技术,联动胸痛救治单元、卒中单元(哨点)提质增效,通过高血压糖尿病县乡专科共建积极开展胸痛、卒中患者早期筛查和干预,鼓励推广榕江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病管理经验。(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医政科、医疗应急科)

38.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用好远程会诊、预约转诊等信息化平台,鼓励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39.持续推动呼吸内科和儿科县乡专科共建,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基层PCCM评定,2025年底前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儿科门诊服务。(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医政科)

五、构建完善生育支持服务体系,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

40.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待省级方案出台后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生育补贴政策落地前期准备工作。(牵头科室:人口与家庭科)

41.强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深入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完善服务价格管理机制,每个县(市)至少建设一所公办普惠托育机构,指导有条件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托育服务,积极谋划推进州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牵头科室:人口与家庭科、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

42.切实提高全员人口统计监测质量。加强人口变动信息监测和数据质量管理,落实人口信息采集、报告、录入、更新、核实、比对制度,做好人口预测预警预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牵头科室:人口与家庭科)

43.全面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制度。对原独生子女家庭、农村计生双女绝育家庭和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计生家庭,继续实行国家、省级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四项制度政策以及州县两级计划生育养老奖励救助政策规定,持续做好农村两户学生中、高考加分审核工作。(牵头科室:人口与家庭科、财务科)

44.持续推进医养结合,认真总结第一批示范推广县(市)的经验做法;第二批示范推广县在借鉴经验基础上,加快启动示范推广工作。支持发展综合性老年医学特色医院,加大老年医学科建设,全州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95%2025年,全州每个县(市)至少设立一个安宁疗护病区,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安宁疗护病床。(牵头单位:体制改革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45.积极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到2025年底,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要建成儿童友好医院;各县(市)至少有1家二级医疗机构建成儿童友好医院,辖区内15%的助产机构要建成生育友好医院。(牵头科室:妇幼健康科)

46.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州妇幼保健院积极推进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榕江县、从江县、施秉县、锦屏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黄平县、天柱县、剑河县、镇远县妇幼保健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3级。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榕江县妇幼保健院开设中医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各妇幼保健院要积极创建省级妇幼保健重点(特色)专科。(牵头科室:妇幼健康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47.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省级目标要求以内。州、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要按照建设标准开展一次自查评估。各县(市)要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母婴安全形势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牵头科室:妇幼健康科)

48.深化计生协改革,深入推动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规范实施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和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关爱服务计生困难家庭,发挥人口健康基金作用,拓展卫生健康公益服务。持续实施唇腭裂”“先心病患儿免费救治项目。(牵头科室:州计生协会,人口与家庭科、妇幼健康科)

六、强化统筹协作联动,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

49.大力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行动,扎实推进健康黔东南行动。(牵头科室: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州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50.督促指导台江县、从江县创建省级健康县,施秉县申报创建省级健康县。持续巩固健康县成果及健康细胞建设质量,推进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牵头科室:州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51.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发挥民族医药优势,深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推动国家中医药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成投用;加强苗侗医药人才队伍培训和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联合企业开展制剂中心建设,提高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水平。(牵头科室: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52.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内涵建设,推动丹寨县、麻江县、施秉县、镇远县和雷山县等5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和能力提升;深化中医馆建设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牵头科室: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53.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推进太子参产业链发展,打造黔东南药膳”“药饮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药食同源产品和文旅健康产品。(牵头科室: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54.深化疾控体系改革,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塑疾控体系,实现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业务融合。(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监测预警科>、综合监督科、人事与宣传科)

55.全面提升疾控核心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核心能力。提升州、县两级疾控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力争2025年州级疾控实验室检测能力覆盖达到11大类;探索在县级建立区域实验室,区域实验室检测能力覆盖达到8大类。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水平。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监测预警科>、医政科、医疗应急科)

56.坚持预防为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认真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的有效做法和短板弱项,推动各县(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部署应用国家前置软件,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监测预警科>)

57.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2025年底,全州正常营业的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88%以上。完成320家中小企业帮扶任务;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督所)完成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各职业体检机构提质达标,正常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牵头科室:综合监督科<职业健康科>)

58.抓好慢病防治,做好肿瘤登记随访监测。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建成榕江县中心血库。(牵头科室:医疗应急科)

59.加强急救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218家急救站点共276辆救护车通讯导航设备国产化替换;强化院前医疗质量控制,进一步提升急救服务水平。(牵头科室:医疗应急科、州急救中心)

60.加强紧急救援能力提升培训。建立紧急医学救援志愿服务队,强化急救知识与技能宣传及心理咨询培训,切实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深化东西部援黔帮扶工作,分批次选派调度员到佛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学习,提升医疗救援调度能力。(牵头科室:医疗应急科、州急救中心)

61.扎实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健康保障。(牵头科室:局乡村振兴专班、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科)

62.引导民营医疗机构错位发展、规范发展,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重点加大对民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等监管力度。州、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1次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牵头科室:医政科)

63.开展修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的议案调研,以卫生健康领域公务人员和医务人员两支队伍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全州卫生健康法治化水平。(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64.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做好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考试及重要领导、外宾来黔东南考察调研活动医疗保障,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工作。(牵头科室:干部保健科、医疗应急科、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监测预警科>、医政科)

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防范化解系统风险隐患

65.强化规划在资源配置中的刚性约束,公立医院分院区数量严控在3个以内,稳定全州尤其是三级医院医疗床位总体规模,住院服务量不饱和的医疗机构将核减床位数量。(牵头科室:医政科、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

66.关注人口结构和疾病谱变化,及时优化调整二级公立医院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大力提升儿科、精神卫生、康复、护理、妇幼健康、医养结合等医疗资源和专业力量。(牵头科室:医政科、妇幼健康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67.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效能。创新探索医疗机构多元监管方式,强化穿透式”“专项式”“体检式综合监管。加强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牵头科室:综合监督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医疗应急科、人事与宣传科)

68.启动剑河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榕江县、台江县、从江县和岑巩县8家县级中医院和16个县(市)妇幼保健院巡查,对2024年巡查的22家医院开展回头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高额异常住院费用核查。(牵头科室:医疗应急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妇幼健康科、基层卫生健康科)

69.常态化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健全完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持续巩固两个集中整治成果。(牵头科室:医疗应急科)

70.抓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开展风险分析研判,严抓各项指标数据的质控。(牵头科室:局高质量考核办)

71.健全全州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评价机制,将公立医疗机构的满意度测评与评审、评价和考核挂钩,强化结果运用。(牵头科室: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72.深入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整治。持续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实现应处尽处,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牵头科室:医政科)

73.强化基层卫生健康治理和监管,完成3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强化村医依法执业、服务群众的管理。(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

74.加大两非打击力度、出生医学证明规范化管理和人类辅助生殖机构监管。(牵头科室:妇幼健康科、医疗应急科)

75.加强对辖区保健用品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做好新申报企业的现场卫生审查。(牵头科室:综合监督科)

76.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和数据常规监测应用,抓好生物、药品、食品、血液、器官移植等安全。落实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营养健康工作。(牵头科室:医政科、医疗应急科、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监测预警科>)

77.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整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建设工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牵头科室:办公室、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监测预警科>)

78.强化思想文化引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密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牵头科室:人事与宣传科)

79.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风险,加强债务数据监测、预警、分析,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化解存量债务,严守不发生债务风险底线;深化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做好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整治,确保各类资金安全。(牵头科室:财务科、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妇幼健康科)

80.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推动三调解一保险制度,力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率达70%以上。(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医疗应急科)

81.严守保密底线,严防网络安全事件,防止颠覆性事件发生。(牵头科室:办公室、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人事与宣传科)

八、抓实健康为民服务实事,让群众就医更加可感可及

82.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造老旧病房面积53849.96㎡,改造病房341间、床位978张;推进第四批4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牵头科室: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医政科)

83.全州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均提供儿科服务,二级以上开设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均提供早孕关爱门诊服务。(牵头科室:医政科、妇幼健康科)

84.州级至少有一家医院提供临床心理门诊、睡眠门诊服务;推进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应用;举办不低于50场次专家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妇幼保健机构面向儿童青少年、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牵头科室:医政科、妇幼健康科)

85.深入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州内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超过200项。(牵头科室:医政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86.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牵头科室:人口家庭科)

87.取消门诊预交金,医疗机构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牵头科室:财务科、医政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妇幼健康科)

88.推进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便捷献血者异地办理血费减免。(牵头科室:医疗应急科)

89.全州16个县(市)辖区内均有医疗机构能提供血液透析服务。(牵头科室:医政科)

90.为全州28.4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为全州5万名3564岁妇女免费做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牵头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