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苗侗医药传承人群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苗侗医药传承人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苗侗民族医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苗侗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州人大2014年颁布了《黔东南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为我州开展苗医药侗医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从2004年起,我州开展了3次苗侗民族医培训及考试考核认定工作,共培训苗侗民族医近2000人,对通过考试考核认定的577名苗侗民族医发放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允许其在本州行政区域内的乡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以及举办民族医诊所。2017年《中医药法》颁布后,2019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首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我局积极组织近400名苗侗民族医参加考核工作,考核通过18人,经注册后,允许个人开办诊所和在医疗机构行医。2020年我局计划再次开展苗侗民族医考核认定工作,成立黔东南州苗侗医药培训资料编写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起草了《黔东南州苗医侗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考试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单位征求建议和意见,省中医药管理局回复“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级没有授权市(州)在省级组织的中医医术(包括少数民族医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之外单独开展市(州)级范围内的苗医侗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的权限。据了解,国家层面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政策将会有重大调整,建议待上位法的政策调整后,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来制定完善地方法规”。因此,我局此项工作暂缓开展。
就如你说:历代以来,民族医药对祖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为了传承和弘扬几千年民族医药瑰宝,同时为了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我们可以激发具有独特疗效的苗侗医药在医疗领域上发挥作用。我们将一如既往的重视苗侗民族医发展工作,下步我们努力的工作方向:一是继续加大苗侗民族医药传承人的培训工作;二是继续积极组织苗侗民族医参加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的2021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三是积极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汇报,争取授权我州开展苗医侗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工作。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在黔东南州智慧人大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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