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政策法规科
工作职责
组织起草地方性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重点问题调研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有关制度,承担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承担普法、信访维稳相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等工作。
办公电话
0855-2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