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
工作职责 |
组织起草地方性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重点问题调研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等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
负责人姓名 | 吴鸿 |
办公电话 |
0855-8253005 |
电子邮箱 | qdnzwjjb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