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16〕147号
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6年黔东南州直部门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2016年黔东南州直部门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贵州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1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化全州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和应用绩效,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我州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引导各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和信息内容建设,扎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考评对象
2016年州直部门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评估对象:45个州直部门(一是有自建网站的单位考核本单位自建网站;二是没有自建网站的单位考核州政府网站中开设的部门子栏目;三是州政务服务中心纳入特殊考核对象)。其中,根据各州直部门的职能和特点,将考评指标分为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特殊指标三类,实施分类考评。(行政审批情况统一在州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考核)名单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2016年州直部门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评估主要包括共性指标(政务公开、互动交流、保障能力、网站建设、附加指标)和个性指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惠民资金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保障、互动交流)等方面,采用系统扫描监测、人工核查分析等方式进行考评(指标见附件2、附件3)。州政务服务中心考评指标为特殊指标(附件4)。
2016年全州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主要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中提出的单项否决、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服务实用情况等情况进行监测。
四、时间安排
(一)考评办法意见征集、修改完善和培训解读。2016年6月,将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面向考评对象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意见,对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正式印发考评办法,并组织培训解读。
(二)开展常态化监测,每月通报监测情况。2016年7月至12月,对考评和监测范围内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每月通报监测情况,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体系。
(三)各单位开展自行评议,上报自评情况。2016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各单位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行评议,并通过“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的“协同工作”将电子版反馈至州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科,联系人:姜松,电话:8235320,8252609(传真)。
(四)开展年终考评,形成结果,撰写报告。2017年1月,完成对考评范围内网站的综合采样、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五)考评结果内容通报、复核和正式公布。2017年2月,考评结果经州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评估结果及应用
2016年黔东南州直部门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管理考评结果纳入州直机关职能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评估结果将提供州直目标绩效办作为对州直有关部门考核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体系,把办好政府网站放到立足于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高度,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扎实推动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二)夯实基础,强化整合。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研究分析网站现状,找准问题,重视内容更新维护,着力解决“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不可用”等问题,彻底消除“僵尸”、“睡眠”网站。
(三)常态监测,强化落实整改。州政府将对各单位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并每月进行通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读网机制,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网站读网,确保网站正常健康运行,并根据监测情况加强整改落实。
附件:1.考评对象名单.doc
2.2016年州直部门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考评共性指标.xls
3.2016年州直部门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考评个性指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