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开展“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评选工作
1月19日,州卫生计生委组织三个专家组开展“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评选工作。此举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有为、昂扬向上,形成一批治院有方、医德高尚、医技高明、技能娴熟、热心服务的优秀队伍,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名院长”要求刻苦钻研医院管理业务,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思想敏锐,作风深入,善于管理,敢于负责,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望较高。“名医师”要求学术领先、同行认可,业绩突出、病人认可,科研有成、社会认可。“名护士”要求热爱护理专业,认真钻研业务,具有过硬的专科护理技术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据了解,按照《黔东南州“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和《黔东南州“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州卫生计生委前期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评选布置会,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